Thursday, July 09, 2009

關於違約金,你懂多少?

文章出處 實踐家與夢想家 http://2do.twbbs.org/
作者: idream304050

貸款提前還款,銀行因為考慮損失利息的收入,所以會以收取違約金的方式回本;
但是除非債務人在合約中約定提前清償要收違約金,否則不論是信貸、房貸或車貸,
只要沒有約定,提前還清都不能加收違約金。
問題是,如果個人跟銀行協定不收違約金的話,通常銀行就不會跟你核準貸款,
所以我們如果能夠找到適合自己條件的銀行且不用收取違約金,那就是最好的。
如果因為整體衡量仍願意收取約違金,你就必需知道:

1. 銀行會收取多少 % 數違約金?還是以其它方式來收
2. 是以總借款金額,還是以剩餘還款金額來計算?(避開陷阱)

以個人信用貸款來看
一般來說,信貸會以總借款或剩餘還款金額的2~5%來做違約金計算,
通常綁約為1年,可分為前半年違約要繳多少 %?後半年違約要繳多少 %。

以房貸來看
銀行通常會以1個月的本金+利息當做違約金還款單位,
也有可能以金額百分比來計算,通常綁約1~3年;

除了這些,車貸或其它銀行貸款品項也都需注意上述兩點基本問題,
避免對保後不必要的糾紛,通常有沒也是自己吃虧,因為合約是你簽的。


特別附註一點知道法律上自己的權利:
根據民法第204條:
(債務人之提前還本權)
「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,經一年後,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。
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。前項清償之權利,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。」

也就是說,假如你的借款利率是12%以上的貸款商品,正常繳款一年後,
銀行加收違約金是違法的喔!
妥善運用銀行的錢能幫你致富,但是也要提防銀行從你那兒多拿了一些錢。

相關來源:行政院消保會 http://www.cpc.gov.tw/detail.asp?id=492
民法查詢 http://db.lawbank.com.tw/FLAW/FLAWDAT0201.asp

文章出處 實踐家與夢想家 http://2do.twbbs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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